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多地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易生支付、易联支付两家机构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分别给予不同金额处罚。
易生支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罚〔2022〕1号)显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人行天津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5701.9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45万元。
此外,时任重庆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杨夏对上述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宁夏分公司市场部运营经理黑晓楠对上述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同日决定,给予二人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官网显示,易生支付于2008年12月30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是全国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服务机构。
另外易生支付为易生金服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后者大股东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25%,第二大股东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9%,第三大股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9%。2021年7月完成支付牌照续展,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
易生支付业务类型涵盖全国预付费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移动电话支付许可,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第三方支付全牌照公司。
易联支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银罚字〔2022〕第3号)显示,山西易联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拓展特约商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被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罚款6万元。
易联支付数据成立于2004年10月12日,前称为山西易联数据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易联支付数据的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杨社堂。
易联支付数据的大股东为山西金卡易联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金卡易联”),持股比例为90.14%。公开信息显示,金卡易联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主要经营针对山西本地的第三方银行卡收单业务、POS机布放与维护以及商户拓展培训等服务。金卡易联实控人亦是杨社堂。
2017年8月,上市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下称“赫美商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金卡易联90%股权,作价约1.29亿元。若收购完成后,赫美商业将间接持有易联支付81.126%股权。然而此后,其向人民银行报备的变更/备案材料一直未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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