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处罚,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人民币170万元。同时对陈良灼(时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总经理)被罚款人民币3.6万元;丁洁华(时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叶永炫(时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被罚款人民币2.2万元;翟彩虹(时任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被罚款人民币3.6万元。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被罚款人民币90万元。同时对黄晴(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销售总监)罚款人民币5.6万元;吴昌军(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副行长)罚款人民币2.3万元。
利用POS机非法换汇23亿,多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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