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机里有多少条未读短信,其中又有多少条推广短信?相信大家都有被推广短信困扰的烦恼,似乎这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下默认的“潜规则”。好在,这一扰人的潜规则即将被打破。
8月31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到9月30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推动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高质量发展,简而言之用户被推广短信和电话骚扰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01 限制商业性短信或电话
在《征求意见稿》提到了对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的管理。那么,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具体指什么呢?在《征求意见稿》的附则中,给出了具体的解释,并围绕这一概念延伸出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和平台类商业性电话。
比如,商业性短信息或商业性电话,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或电话;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是指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自有端口或者行业类应用端口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平台类商业性电话,是指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利用呼叫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承载平台呼出的商业性电话。
简而言之,即是激发用户产生购买、投资想法的电信营销方式,对于这类电信方式,《征求意见稿》中给出如下管理要求: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电信网码号用途,不得将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用户接收业务管理或者服务类短信息进行限制。
很显然,我们熟知的一些电信营销“老面孔”将真正走进“黑名单”。然而,在现实情况中还存在一些处于“中间地带”的情况,它们加大了准确拿捏、判断“商业性”的难度,而这种难度取决于用户之前对该产品的使用情况与合作关系、以及电话或短信的“商业性”纯度。比如,用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机构以电话、短信形式向用户通知的同时,推荐其他适宜的理财产品。类似情况该如何界定管理的边界?其是否属于《征求意见稿》中被明令禁止的对象?又是否会催化商业性短信或电话以其他更温和,更与用户需求连接的方式转型?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此外,《征求意见稿》的雏形来自于工信部于2015年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在该规定中就曾对商业性短信提出限制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违者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但回首过去,似乎商业性短信、电话并没有被持续、有效遏制,并在近年来有了卷土重来的迹象。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9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比上年增长37.5%,移动短信业务收入完成392亿元,而在2018年之前,这两项数据的年增长量都为负值,在这一年移动短信业务量及收入增长比转负为正。这便是《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原因之一。
02 “谢绝来电”新“明路”
2007年,工信部牵头设立了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负责互联网、移动电话网和固话网中的垃圾信息清理工作,但从用户的体验角度看,该平台并未彻底杜绝商业性短信或电话扰民的问题。这是因为相较于商业性短信,商业性电话的识别难度更大,此前整治该问题的压力主要在电信运营商身上,而后者并不了解电话的具体内容,仅能从电话拨打的数量、频率、时间、地域等方面做判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判性。
与此同时,用户也能通过手机管家等移动软件来识别商业性电话,但识别仅帮助用户判断是否需要接听来电,而非从源头遏制商业性来电。
困局之下,《征求意见稿》指了“明路”。“工信部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认为,这项内容出发点具备良好意愿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会存在诸多困难。比如由政府出面设置一个平台,除了耗费巨大外,还可能面临两难:一旦市场规范,该平台面临寿终正寝;一旦平台撤销,则垃圾短信和电话死灰复燃。
03 打击电销POS
2018年,两高、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中曾提出,将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其中,金融类与售房租房类,医疗保类,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类行业商业营销行为一起,被列为重点“关照对象”。
以金融支付领域为例,电销POS终端一直是支付行业内的“顽疾”,有业内人士表示,自己每天至少要接到逾十个相关电话,对方一般会以低费率、高笔数、高限额、免费换智能新机等条件来诱导切机、营销推广其他终端产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要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违规电销POS终端的背后还滋生出洗钱、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在法律层面不被允许,还受到了支付机构的严厉抵制。近期,银盛、易生支付、随行付、付临门、中付支付等支付机构陆续发布相关提示声明称,不法分子冒充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义致电欺骗用户,后者将借助法律手段打击非法行为。
数字人民币试点数据一览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超3年,已形成17个省市的26个地区试点...(167 )人阅读时间:2024-06-15山东某大机构拖欠550多万机具款,被联动优势起诉...
一则联动优势与山东某大机构因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原告方诉求...(127 )人阅读时间:2024-06-14瀚银旗下融宜付关停代理商后台、停发分润
牌照中止后,瀚银支付旗下融宜付就暂停了新商户的入网,现在又关...(309 )人阅读时间:2024-06-14全国多个POS电销团伙被警方端掉!
伴随着支付行业POS机费率的普遍上涨,部分代理商开始狂飙,切...(227 )人阅读时间:2024-06-14